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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公、勞、農、健保
車禍臉部留疤勞保、強制車險都能領
文/現代保險教育事務基金會保險消費者服務中心 | 2012.06.01 (月刊)

嘉義廖太太遇到的問題:我在一年前發生嚴重車禍,主要受傷部位都在臉部,除了鼻子喪失嗅覺,門牙摔斷兩顆外,臉上還留下兩道很深的疤痕,一道從耳後到臉頰,另一道是從下巴到嘴唇。當初和解時保險公司說臉上疤痕部分要等滿一年才能辦理。

今(一○一)年四月車禍滿一年,我親自到保險公司服務櫃台辦理,承辦小姐看過資料後親口告訴我說應該可以領到六十萬元,但後來才賠給我四十八萬元。我打電話去問,理賠人員卻說是辦案小姐講錯了,真的是這樣嗎?

還有,我因為車禍導致鼻子失去嗅覺,車險與勞保都有賠,但傷害保險卻不賠,同樣都是保險,為什麼規定會不一樣呢?請問我還有機會嗎?

中心顧問答:強制車險除了提供死亡給付與醫療給付外,若民眾因交通事故導致身體殘廢時,還可請領殘廢給付。目前殘廢給付共分為十五個等級二百個障害項目。

甚麼是「頭、頸、臉部醜型」?

其中,有一個項目稱為「頭、頸、臉部醜型」,是指民眾若因交通事故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傷,經治療一年後仍留下有礙外觀的顯著醜型時,就可請領強制車險的殘廢給付。而所謂的「顯著醜形」則是依下列範圍為準:

一、在頭部遺存直徑八公分(約不含五指的手掌大)以上的瘢痕者。

二、在顏面部遺存直徑五公分(約雞卵大)以上的瘢痕,或八公分以上的線狀痕,或不同部分的線狀痕合計達十二公分以上,或直徑三公分以上的組織凹陷者。

三、在頸部、下頷部遺存直徑八公分以上的瘢痕者。

新保額僅適用今年三月之後的事故

「頭、頸、臉部醜型」是屬於第十級殘廢,受害人可領到三十七萬元的給付,但若是女性的話則可領第八級殘廢給付,金額為六十萬元。不過這樣的額度是在今(一○一)年三月一日才提高,而且依規定新調整的保額,僅適用在今年三月一日之後所發生的交通事故。

案例中的廖太太,雖然是在今年四月才提出給付申請,不過因為她的車禍事故是發生在去年,因此無法適用新保額的規定,僅能依原來保額請領,保險公司依原來保額規定核給廖太太第八級殘廢四十八萬元的給付並無失誤,承辦人員應該是一時大意沒有弄清楚才會提供不正確訊息。

鼻子喪失嗅覺 哪些保險能領錢?

至於鼻子喪失嗅覺,也是強制車險與勞工保險的殘廢項目,是屬於第十三級殘廢,在強制車險可領十萬元給付,若是勞保則可領二個月投保薪資的失能給付(勞保已改稱失能給付)。而且強制車險與勞保對於鼻部障害的規定內容都一樣,包括:

鼻部缺損者(指鼻外部軟骨缺損二分之一以上者)。鼻未缺損,而鼻機能遺存顯著障害者(指兩側鼻孔閉塞、鼻呼吸困難、不能矯治,或兩側嗅覺脫失者)。

也就是說,除了鼻子失去嗅覺外,若鼻孔閉塞、鼻呼吸困難或鼻子外部軟骨有缺損時,也都符合車險殘廢給付或勞保失能給付的標準。

險種不同殘廢認定標準也不一樣

但若是傷害保險,雖然也有提供殘廢給付,但傷害保險的殘廢給付僅分為十一個等級七十五個項目,遠比強制車險與勞保來得少。其中在鼻子部位,雖然傷害保險也有提供殘廢給付,但必須是「鼻部缺損,致其機能永久遺存顯著障害」的情況才可以請領。換句話說,如果像廖太太這樣只是鼻子喪失嗅覺,外部並沒有缺損的話,依目前傷害保險的規定,是無法請領殘廢給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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