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搞懂勞保給付 該領的不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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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98年修正的《勞保條例》規定,請領老年年金的年紀為60歲。但自
107年開始,每2年就提高1歲,直到65歲為止。若依出生年次來看,46年
次之前的請領年齡為60歲,而51年次以後出生者必須到65歲才能領。此
外,如果年資已符合但年齡未達到時,可提前5年請款減額年金,反之年
齡已符合但延後請領時可領增額年金。
參照「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與出生年次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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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年 52年
出生年次 47 48 49 50 51
(含) 以前 (含)以後
法定請 年齡 60 61 62 63 64 65 65
領年齡 民國 98~106 108 110 112 114 116 117(含)以後
年齡 55~59 56~60 57~61 58~62 59~63 60~64 60~64
請領減 112(含)以後以
給年齡 民國 98~105 103~ 105~ 107~ 109~ 111~ 65歲計算提前
107 109 111 113 115 請領年度,最
多提前5年
資料來源:勞工保險局
資料統整:現代保險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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