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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市場動態
2013年罰鍰破億,保險業苦吞
文/穆震宇 | 2014.02.01 (月刊)

保險法令多如牛毛,保險業者即便設有核保、理賠、法令遵循及內稽內控等專責部門,但一家保險公司的內勤人員及業務員動輒幾千、幾萬人,加上要管理的保單多達百萬、千萬張,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踩到監理紅線,而吃上金管會的罰單。

保險業者常常開玩笑說,「金管會罰單的『基本價』至少六十萬元」,儘管部分情節輕微的疏失會用糾正、記點等方式警告,但畢竟金管會每年都會編列罰款預算,為了達到「業績目標」,大部分罰單仍有一定的「含金量」,由於金管會開出的各項缺失一定「有憑有據」,被抓包的業者往往也只能乖乖受罰。

22家壽險公司遭罰,上繳6600萬元

根據本刊統計,去年壽險公司、產險公司、保經代公司及保險業務員一共被開了107張罰單,平均每3.4天就有一家業者受罰,罰鍰合計1億601萬元,不論罰單數還是罰鍰金額都比2012年爆增將近一倍。未受罰的產、壽險公司共10家,則較前年的24家大幅減少六成。

其中,壽險公司的「貢獻度」最高,去年全國28家壽險公司共有23家遭罰,受罰率達82%,合計收到58張罰單,一共上繳6605萬元到國庫。前三大「苦主」依序為幸福1380萬元、南山995萬元,以及國寶660萬元,至於前年以520萬元排名第一的遠雄,去年則「只有」150萬元,退居第十。去年未受罰的壽險公司只有中華郵政、第一金、康健、紐約、蘇黎世等五家。

壽險公司的缺失態樣眾多,從金管會羅列的「罪狀」來看,未覈實認列資產損失、利用再保險獲得短期財報利益、利害關係人交易未提報董事會決議、國外投資額度超標、投資不動產未能產生即時收益,以及私自改變保險給付或利率等條件等,都屬於金管會眼中的重大缺失。

14家產險公司收紅單,貢獻國庫1700萬元

去年簽單保費締造1242億元新高的產險公司,受罰的紀錄也相當「輝煌」,根據本刊統計,去年全國19家產險公司當中共有14家產險公司收到罰單,受罰率73%,合計上繳1716萬元罰鍰。

與壽險公司相較,產險公司裁罰金額的差距較小,前三名產險公司都不超過2百萬元,其中,蘇黎世產險以186萬元的罰鍰「奪冠」,新光產險及台壽保產險則以180萬元並列第二。未被罰的公司則有美亞、第一、亞洲、聯邦及法國巴黎等五家。

去年產險公司共收到十九張罰單,其中六成與車險缺失有關,包括車險佣金率超過法定18.4%上限、委託未簽約的汽機車經銷商或代檢廠代收保費、未將強制險及任意險的繳費單分開印製,以及車體損失險超額理賠被保險人的汽車維修費等。

四十一家保經代公司,苦吞720萬罰鍰

根據保發中心統計,2012年底國內的保經及保代公司合計超過八百家,旗下的業務員人數合計逾十三萬人,為了有效管理這支龐大的業務部隊,金管會不但大幅拉高監理門檻,去年更對四十一家保經、保代公司開鍘,一口氣送出720萬元的罰單,不過受罰率僅5%。

細究保經、保代公司受罰的原因,大致包括簽署人未依規定執行簽署作業、直接保險經紀與再保險經紀未分流、再保險分出的低層費率低於高層費率、保險費未直接解繳保險公司,以及用不實的銷售話術誤導消費者等缺失。另外還有二十二家保經代公司未依規定繳存保證金,遭金管會撤銷執照。

打擊地下保單,金管會重罰1440

為了整頓地下金融商品,金管會在2011年修法將銷售地下保單的行為課以刑責,凡是銷售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境外保險商品,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二千萬元罰金。

從去年的裁罰紀錄來看,金管會共揪出十三名違規銷售地下保單的業務員,開出1440萬元的罰單。因「犯罪時間」都在新法上路之前,因此每件只能處以90萬元或180萬元不等的行政罰鍰。

除了違規銷售地下保單之外,簽署人是否親自執行簽署業務,也是金管會的檢查重點,去年就有二名保險經紀人公司的簽署人委託他人代為用印簽章,而分別收到金管會開出的60萬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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