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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底下最確定與最不確定的事
「天底下沒有比人一定會死亡更確定的事,也沒有比何時死亡更不確定的事」這句危險管理學中的經典名言,清楚道出「死亡」兼具最確定與最不確定兩種極端的矛盾。但這種亙古不變的矛盾,正好讓我們了解關於死亡這個絕大多數人不願碰觸的話題,真正要處理的是時間問題,而不是死亡本身。
沒有人可以事先確定自己死亡的時間和原因,因此必須先整理一下自己最擔心死神在甚麼時候上門(請參考死亡憂慮清單,勾選排序),這些憂慮的背後其實就是自己對某些人未了的照顧、養育、供養等責任。
排序有利於選擇最應優先投保的保障型保險,而自己最擔心的死亡原因會影響險種選擇的優先順序,因此可以同時考慮比較擔心的是意外還是疾病。
最怕穿著意外戰袍的死神上門
雖然每個人對死亡責任的排序可能不同,但是最讓人沒有時間準備的當然是意外,因此只要生活中還有自己照顧的責任未了之人,不論是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都應該有一張產險或壽險公司的傷害險(或稱意外險),保額不低於你的年薪數倍(倍數依需要你照顧者,要幾年時間才能回復到接近你健在時的收入水平,或可能還需要被照顧多久才能獨立而定)。
因為傷害險多為一年期,因此每一年續保時都可以依實際未了責任與繳費能力的變化調高或調低保額,也可以隨時另外加買另一張傷害險保單。此外更應該隨時留意受益人是否需要變更為當時你在經濟上最牽掛的人,以及若有職業變更是否已即時通知保險公司重新計算保費。
內勤老魯改開計程車,意外死亡給付從300萬元變133萬!
老魯本來是坐辦公室的基層上班族,因為上有高堂,老魯擔心萬一自己有甚麼狀況,兩老生活陷入困境,所以老魯從30歲就開始投保300萬元的意外險,年年續保都指定老爸魯公當受益人。
前年老魯因為公司縮編被裁員,所以去開計程車。今年88節那天老魯送乘客到桃園機場搭機返回台北的路上,因為閃躲突然闖出來的機車不慎撞上電線桿,當場死亡。
當魯公向保險公司求償時,雖然保額是300萬元,但保險公司只給付133萬3,333元,因為傷害險的保費依職業而異,計程車司機的費率是坐辦公桌的2.25倍,所以保險公司只能按比例賠(300萬元*1/2.25=133.333萬元)。
傷害險可以是死亡保障第一張,但不可以是唯一
萬一自己在責任未了前死亡,靠死亡保險金來照顧自己最牽掛的人,是最容易做到且最簡單、最實際的方法。
有提供死亡保險金的保險非常多,其中以指定「意外」(即外來、非疾病)為條件的傷害險最容易買到且保費最經濟。意外雖然可怕,但若只投保傷害險卻因突發的疾病(如心臟病、中風等),那就跟沒有保險一樣。像這樣押錯保,如果自己地下有知,可能都會搥胸頓足。
因此除非預算真的捉襟見肘,否則最好不要以一張傷害險做為唯一的死亡保障,出差或出遊時投保的旅行平安險,也只能用來增加旅遊期間的保障額度。
一樁車禍腦溢血致死的爭議
患有高血壓的朱媽在過馬路時突然倒下,同時遭一部機車擦撞,機車騎士阿肯也翻車跌倒擦傷。
路人呼叫救護車,但朱媽到院前即已死亡,經醫院診斷死因是腦溢血。朱媽的女兒珮玉拿著媽媽生前投保的200萬元傷害險去申請理賠,卻被保險公司以朱媽是因疾病而非外來意外原因死亡為由拒賠。朱媽手腳雖有外傷但多為倒地時摩擦所致,並非致命傷。
珮玉遍詢當時附近店家的目擊者,都說朱媽是被機車擦撞倒地,阿肯則堅稱他在朱媽倒地的霎那剛好路過,他自己驚嚇閃避因而翻車。
經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朱媽倒地與阿肯機車經過的時間雖然極為接近,但朱媽確實在機車經過前即已因突發的嚴重腦溢血站立不穩倒地。
這麼意外的意外,終究因朱媽的死因是疾病而未能獲得理賠。
死亡保險,不問原因只問期間
如果確實有未了的責任,投保包括定期壽險與終身壽險等死亡保險是比較保險的做法。
被保險人身故時,保險公司只會問是否還在保險期間(若保的是定期壽險的話),以及跟其他所有的保險一樣要釐清有沒有道德危險問題(例如投保後兩年內自殺,或要保人謀害被保險人)之外,不會問死因是意外還是疾病。
這樣,若對家人尚有未了的責任,不論身故原因為何,死亡保險金都可以代替自己履行部份責任。
定期壽險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例如10年、20年內死亡,保險公司理賠身故保險金,期間屆滿保障即終止。
終身壽險
投保後被保險人任何時候死亡,保險公司都提供身故保險金。
定期壽險有「保鮮期」,終身險一生有效
定期壽險的保險效力設有「保鮮期」,所以保費較便宜,而且保鮮期越短,保費越便宜。但是若保單到期,而被保險人仍健在,若需要身故保障就得另外投保。屆時因為年齡增加,身體變差,可能買不到或買不起另一張定期或終身險,就算是原先買的是保證續保型的定期險,仍必須以續保時的年齡計算保費。
保險計劃是以現在預測未來,而未來的變化或需要往往不可能盡如我們所預料,因此安全起見,通常除非有預算考量或特殊期間需求,否則不宜以定期險當做死亡保障的唯一希望。
通常可以在最迫切需要死亡保障的期間(例如房貸期間或子女幾歲之前的期間),在終身壽險上面附加某一年限,或在其他的保險之外,單獨投保該期間(例如10年、20年)的定期險,拉高責任高峰期的身故保障。
履行未了責任,終身險功能最強大
除了傳統型終身壽險之外,其他各種壽險,包括投資型(如變額壽險、變額萬能壽險等)、利率變動型壽險等,也都有提供死亡給付。
不過如果希望集中火力拉高身故保險金,仍以終身險最合適。
傳統型終身壽險
傳統型終身壽險採固定預定利率,分為不分紅保單與分紅保單,前者保費稍低但無法參與該保單的投資報酬等經營分紅,後者保費稍高,若該保單經營有盈餘,保戶可參與其中最少七成的分配。
利率變動型壽險
保障金額會隨宣告利率變動,但大多保證不會低於前一年度的保險金額。當資金運用收益提高時,保險金額及保單價值準備金都會隨之調高。若資金運用收益下跌,保戶的保障權益不會受影響。
利率低低低,壽險變變變
由於利率一直在低檔盤旋,商品設計時所用的預定利率也必須壓低,使得保費變貴,而利率隨時都有可能反彈,但壽險商品卻可能是長達被保險人終生的保單,因此市場上壽險種類的變化又多又快,其中大多為了解除保戶對現階段利率偏低與未來難以預期的疑慮。
死亡保險,越早投保越划算
對年輕人來說,談死亡有點遙遠,且年輕人未了責任比較少,更不容易提前感受死亡保障的需求。
不過,既然未來難料,趁年輕保個「終身險」總是錯不了。因為在每個人生階段總會有對不同的人應負的責任。而且死亡險的保費主要考量的是影響死亡率最主要的「年齡」,越年輕投保,保費越便宜。例如一個30歲的男性投保100萬元利變型終身壽險,20年繳費,一年保費大約在3萬多元上下,換句話說,一個月挪出3千元,就可以為自己牽掛的人隨時備妥至少100萬元。
這樣投保終身壽險,蓋保險!
投保終身壽險代表任何時候都有一筆保險金為自己未了的責任「掛保險」,但投保之後仍必須注意隨時調整、增補,才能保證「保險」。
1. 雖然名為終身壽險,並不表示一輩子靠這一張就夠了。因為人生各階段要照顧的對象、人數和責任多寡都會改變,投保第一張終身壽險後,只要人生有重大改變(例如結婚、生第一個小孩、生第二個小孩、孩子升學、購屋、失業、升遷、自己退休…)都要重新檢視是否需另外再買其他保單或補強附約。
2. 每個人在一生當中與其他人的依存關係難免產生變化,當這些變化發生(例如結婚、離婚、再婚、子女成家、父母子女或配偶往生…等),都必須立刻變更原約定的受益人。這樣,這張保單才能一直如你所願地照顧你最牽掛的人。
3. 即使一時繳不起保費,也不要隨便解約,因為終身險的解約金很少,不妨考慮減額繳清(降低未來的保額,不再繳保費),或展期繳清(縮短保障期間,不再繳保費)。
4. 很多保單都同時提供身故給付,包括部份醫療險、防癌險、年金保險、養老險等,因此若手上已有多張附身故給付的保單,應整理出全部的身故保險金總額,並透過調整受益人,在自己最牽掛的人當中做最符合心意的分配。
5. 投保終身壽險原意是為自己所牽掛的人做準備,但是萬一自己罹患重病,或自己就是那個活得最久卻最需要被保單照顧的人,這張終身壽險保額再高也派不上用場。因此附有「生前需求保險金給付條款」的保險是不錯的選擇,通常只要經過專科醫生或保險公司的核保醫生,判斷被保險人生命不足六個月,就可以申請提前部份或全部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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