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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財產保險
食安問題多 產品責任險難理賠
文/周采萱 | 2013.10.25 (新聞)

大統、富味鄉油品連續出包,重創消費者食安信心,儘管這兩家廠商都有投保產品責任險,但是廠商蓄意混充油品的行為不在承保範圍,加上消費者無法提出因長期食用混充油品導致生病、死亡的直接證據,產品責任險恐怕無法理賠。

塑化劑、香精麵包、油品陸續出包,當中不少廠商投保產品責任險,還會在產品包裝標示「已投保某公司X千萬元責任險,請消費者安心食用」等字樣,騙取消費者信任,事實上,產品責任險保額是以每一事件最高賠償金額為計算基礎,就算投保1,000萬元,如果同時有十個人受害,平均每人最高也只能賠償一百萬元,以大統、富味鄉油品而言,若真的對人體造成直接戕害,受害人絕對超過十人以上,平均每人可分到的保險金少得可憐。

另外,廠商投保產品責任險,也不代表產品出包消費者就有保障,產險公司核保人員指出,食品類的產品責任險,核保過程僅會就廠商提供的食品成分、製程表、合格檢驗標章等確認產品的安全無虞,最多就是核保人員走一趟工廠查勘,但大多數的核保人員都不具有食品專業,不容易看出產品是否有問題,原則上都是對投保廠商採信任態度。

其次,混充油品是廠商的蓄意行為,屬於產品責任險的不保事項,若有消費者因此受害,保險公司可以不負理賠責任。此外,無論食品添加物或不合格的混充油品,對人體造成的損害都是長久累積的,以罹癌原因為例,除了吃下致癌物以外,還有許多其他因素交雜,消費者難以證明問題食品有直接影響,保險公司也無法理賠。

食品安全問題頻傳,一來政府沒有嚴格把關程序,二來法令也沒有強制廠商投保產品責任險,再者,且在現行的保單架構下,消費者也很難獲得理賠,該名核保人員不諱言,食品類的產品責任險如同雞肋,還有很大的檢討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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