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來源 類別 發行日期 閱讀權限
~
不放置新聞 --- --- --- ---
>
<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Email:
寄件人電話:
新聞 醫療、健康保險
殘廢認定爭議多 醫師扮青天
文/葉惠娟 | 2010.01.01 (月刊)

只要給付項目當中包括殘廢的險種,在意外事故發生而被保險人或受害人有殘廢的疑慮時,就很容易發生是否構成殘廢以及殘廢等級的爭議。殘廢理賠涉及醫療專業判定及被保險人主觀認定,有時雙方認定相差一級,給付金額就可能相差數十萬,加上保險公司可能會有道德危險的考量,以及保險黃牛在殘廢「市場」的活躍,使得殘廢認定糾紛、爭議更是層出不窮。

台大骨科、雙和醫院骨科兼任主治醫師,也是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申訴調處委員會醫療委員蔡文基醫師,以多年處理申訴案件的經驗,舉四個常見實例類型,說明醫師如何判斷殘廢等級。

專業審核 被保險人獲殘廢理賠

申訴人因為意外傷害造成右下肢大面積撕裂傷,合併壞死性筋膜炎及反覆感染,經過植皮及清創治療後,以足踝關節活動障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產生爭議,提出申訴。雖然依據申訴人提供的X光片,足踝關節並無明顯異常,但是申訴人的活動障礙並不是關節本身的障礙,而是控制踝關節活動的神經、肌肉系統傷害後的影響。透過神經傳導(NCV)及肌電圖(EMG)檢查,證明右側腓神經及右小腿肌肉傷害確實存在。

蔡文基表示,這是一則足踝活動障礙確實存在的申訴案件,申訴人因為提供完整的病歷及檢查資料,最後獲得合理的理賠。類似這種應當理賠而有爭議的案例,相對七、八年前減少很多,目前不管產壽險公司理賠認定上都已經有相當合理的結果,理賠人員的醫療專業知識也較為充足。目前爭議較多為被保險人並沒達到殘廢理賠等級,而要求保險公司提高理賠金,以疾病就醫要求意外險理賠的申訴案,也相對提高。

違反就醫記錄 申訴無法獲得支持

申訴人因為脊椎狹窄,而有背痛及下肢麻長期就醫,根據病歷記錄其下背痛是退化性疾病引起的症狀已經四、五年,影像檢查也記錄發生疾病部位,而且說明經過一段時間治療沒有改善才安排手術。雖然是疾病所致,但是手術後,申訴人向保險公司提出意外傷害理賠,陳述一個月前被車撞導致下背痛,因而開刀治療。但是沒有任何病歷記錄描述到外傷的經過。

傷害險或稱意外險理賠,條款上明確表示為非疾病外來、突發意外事故,對於以疾病就醫卻想要獲得意外險理賠的被保險人而言,蔡文基表示,從病歷描述內容可以看到明顯違反就醫過程記錄。

蔡文基說,每次接獲申訴時,申訴調處委員會都是先相信申訴人是無辜的,站在申訴人的立場審核事證。然而為什麼最後會判定維持保險公司原審核結果?原因就在於主客觀事證判斷及是否符合臨床的因果關係。主觀事證包括申訴人自行描述的治療經過、治療結果,客觀事證包括急診、住院過程的病歷、門診追蹤病歷、術前術後X光片、核磁共振(MRI)、神經傳導或針刺肌電圖檢查結果,當客觀事證都沒有明顯殘障情況,臨床的因果關係薄弱時,審核委員會將認定案件並沒有達到殘廢理賠標準。

不實診斷證明 專業審核露破綻

申訴人表示一個月前跌倒,造成股骨頭缺血性壞死,因為整個髖關節毀損而接受全人工髖關節置換,主張意外險理賠。雖然開立的診斷證明書記載與申訴人表達一致的資訊,但保險公司審核後拒絕理賠,申訴人不服提出申訴。

股骨頭缺血性壞死是骨科常見疾病,造成此病症可能因為使用大量類固醇,或是長期酗酒,或是職業為潛水夫,或是大腿股骨頸骨折幾年後造成。

蔡文基提出專業判斷,從發生意外到造成股骨頭缺血性壞死、髖關節損毀,至少需要幾年時間,髖關節整個塌陷至少要經過幾年,因此就算連夜加工,發生意外的一個月內也不會達到股骨頭缺血性壞死結果,這是明顯違反常理與病歷事實記錄的申訴案件,申訴人並沒有獲得理賠。

至於開立不實診斷證明書,醫師恐有違反醫療法規之虞,金管會、保險公司及司法機關都會把有不良記錄的醫師資料建檔,如果有醫師經常開立違反事實記載的診斷書,或所開立診斷書涉及重大事件,主管機關、保險公司將會聯合檢警單位共同調查。

蔡文基分享,違反事實記錄的診斷書有三種可能,第一,病人已經因為同一疾病治療很久,醫師禁不起病人苦苦哀求,基於同情而開立;第二,基於醫師或醫院的利益,故意違法或收取金錢;第三,全然的犯罪,也就是診斷證明書是偽造的,包括醫院的關防、醫師的印章都是偽造的。

由於診斷證明書有三種不實開立的可能性,因此理賠時通常只是保險公司的參考依據,一般而言,保險公司將會重複查證開立診斷證明書的醫院,並且取得被保險人同意調閱病歷、X光片等治療、檢查記錄,蔡文基呼籲,保險公司不要只依據診斷證明就理賠而輕忽查證步驟,因為理賠申訴案件發生原因之一,就是被保險人主張第一家保險公司賠付理賠金,第二、三家卻不理賠,然而專業審核之後,可能證明第二、三家保險公司的見解才是對的。

失能不等於殘障 科學量測殘廢等級

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意外事故殘障理賠,內容陳述因為意外造成膝關節活動度有明顯障礙、行動不便。接獲理賠申請的保險公司訪視時發現,被保險人僅是因為受傷在家休養,判定沒有達到殘障理賠標準,被保險人因而提出申訴。

蔡文基表示,被保險人受傷之後短期內有的會呈現出很嚴重的症狀,有的則症狀輕微,當被保險人只有活動障礙卻沒有達到殘廢理賠標準,只能判定有一點失能狀態,還無法認定為殘障。

蔡文基進一步說明關節活動障礙程度,台灣目前採美國骨科醫學會(AAOS)的標準判定,最輕等級為運動障礙,就是關節活動度喪失或減少百分之三十或三分之一以下,或稱關節活動度剩下七十度。所謂顯著障礙,就是關節活動度減少二分之一以上,或稱關節活動度只剩下四十餘度。喪失機能就是不能隨意運動,自主運動關節活動度為零或完全僵硬;極度障礙,這是針對中樞神經的障礙而言,譬如植物人或癱瘓的情況,已經不是關節的問題,而是整個中樞神經系統不能隨意控制。

提到殘廢等級認定,蔡文基以關節活動度測量為例,分享專科醫師如何判斷詐病。

蔡文基說,骨科或復健科量測病患的關節活動度,臨床上最簡單的使用工具是量角器,另外以手量肌力判斷是否有肢體障礙。為了比較是不是有肌肉萎縮的現象,醫師還會再用皮尺量測二腳的腿圍,如果需要更精準的判斷,會使用電子量角器或步態檢查儀器測量。

步態檢查不只可以測量角度,包括關節、肌肉運動狀態,都可以量測,對於假裝關節僵硬、或關節機能喪失,步態檢查就會發現關節不能動,是因為神經、肌肉故意用力控制,如果真的僵硬不能動的關節,神經、肌肉在動作檢查時是處於放鬆的狀態。

除了上述量測,審核委員會判定是否詐病,還透過客觀事證確認,包括神經傳導或針刺肌電圖檢查結果及傷害部位的X光片,如果完全正常,皮膚、肌肉也沒有明顯的外傷,或嚴重肌肉、血管的損害,卻呈現很嚴重的關節喪失機能,專業審查會評定傷害結果與殘障事實有很大的落差,違反傷害與障礙的因果一致性。

至於保險黃牛會介入理賠申請,是因為被保險人有受傷的事實,沒有符合殘廢定義或想要申請更高的殘廢等級理賠,蔡文基表示,保險黃牛介入理賠,通常還要抽成百分之三十,而且保險黃牛所寫的申訴函通常措詞很強勢,得理不饒人,這樣的方式並不會獲得審核委員的認同。

蔡文基以多年審核申訴案件的經驗分享,被保險人認為自己應獲得較高的殘廢等級理賠,能夠令人認同的是將自己所搜集到的客觀事證,包括完整的就醫記錄、含X光片等,自己寫申訴申請書,如果主張神經受損,還要附上神經傳導及肌電圖檢查結果,甚至當時受傷的照片,足夠的客觀事證才有助於申訴案成功。

有句俚語「雞蛋殼再密也有縫。」申請殘障理賠,只要被保險人搜集完整對自己有利的客觀事證,加上保險事故發生經過、治療經過、治療結果都符合目前醫學診斷,即使與保險公司有爭議,申訴時也會獲得客觀第三人專業審查認同,而得到應有的理賠,但是如果整個就醫過程有明顯的不合理或瑕疵,或提出違反就醫過程記錄的理賠申請,即使提出申訴也不會獲得支持。

 

 

 

 




編輯推薦
財經時勢
台灣保險業 2014信評展望穩定
信評業者指出,台灣GDP將呈現溫和成長以及利率水準將緩步趨升,預期台灣壽險業與產險業2014年...
健康醫療百科
隱形致命殺手 肺癌如何及早發現?
台灣癌症連續33年盤據死亡原因的第一位,而肺癌更是目前國人癌症死亡的第一名,花蓮市田智宣市長因末期肺...
健康醫療百科
醫美亂象一籮筐 醫師教你如何自保
醫事法界定模糊,醫學美容業者易規避法令,難以建立一個穩定的統一控管機制,消費者應如何自保? 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