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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金融科技日新月異之發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持續推動網路投保與網路保險服務,提供消費者更便捷的金融服務。
金管會表示,目前已有許多保險商品可透過網路方式投保,包含以下保險商品種類:
一、人身保險商品部分:旅行平安保險及其附加之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傷害保險及其附加之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定期人壽保險、實支實付型健康保險、傳統型年金保險、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保險年期不超過20年及歲滿期不超過75歲之生死合險、小額終老保險、微型保險、長期照顧保險、實物給付型保險、健康管理保險、投資型年金保險、重大疾病健康保險、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及定額型健康保險。
二、財產保險商品部分:除下列情形外,均得以網路方式投保。
(一)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非為自然人。
(二) 投保登山綜合保險、海域活動綜合保險或駕駛人傷害保險以外,包含傷害保險或健康保險之綜合保險商品。
(三)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投保旅遊不便保險或旅行綜合保險以外之保險商品。
(四) 每張保單主附約年繳保險費合計超過新臺幣10萬元。
金管會另提醒,「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已於114年4月15日修正, 要保人為7歲以上被保險人網路投保旅行平安保險,已不限於需以自然人憑證辦理,得以生物辨識、行動身分識別(Mobile ID)、金融行動身分識別(金融Fast-ID)或數位憑證等方式完成身分確認及意思表示;如為7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投保,被保險人之意思表示亦得以上傳身分證明及投保意願簽名文件為之。消費者於暑假期間安排國內外旅遊,而有投保旅行平安保險需求時,如未能及時於實體通路購買,可善用網路投保。
金管會鼓勵消費者善用網路方式投保或申請保險服務,在不受空間與時間限制下,檢視自身保障需求,選擇適合的保險商品以補足保障缺口及獲得所需之保險服務,並提醒消費者於投保前應瀏覽網頁之保險商品說明及保單條款,充分瞭解保險商品內容,以避免投保後因認知不同而衍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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