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件人姓名: | |
| 收件人Email: | |
| 寄件人電話: | |
新聞 市場訊息
勞動部: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為勞基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 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 依法放假一日
資料來源:勞動部 | 《現代保險》雜誌 | 2024.01.04 (新聞)
為保障具投票權的勞工得以行使參政權,勞動部已指定選舉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所定放假日,因此,113年1月13日(星期六)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當日,具有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至於具投票權但當日原屬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者,因勞工本得於當日行使投票權,因此不另外給假。
勞動部表示,放假「一日」指的是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由於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性質與一般國定假日不同,因此,投票日不得再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雇主如果徵得具投票權勞工同意於投票日出勤工作,應不妨礙其投票,並應加給當日出勤工資,至於計算方式分為下列兩種類型:
一、原屬勞工的工作日:應加倍發給出勤時段的工資。舉例而言:勞雇雙方約定當天出勤8小時,勞工外出投票2小時,返回工作6小時,雇主須加給6小時的工資。
二、原屬勞工的休息日:視工作時數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勞動部再次提醒,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最高100萬元之罰鍰,並應補給工資。勞工權益如有受損害者,可就近向工作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 編輯推薦 | ||
財經時勢 台灣年金險賣不好...美國人可是搶著買!2017年下半年年金險只賣7萬張,保險局日前見到這樣的數字表示憂心,呼籲民眾應趁年輕先做好老年退休準... | 醫療、健康保險 4月號現代保險雜誌 精彩內容~繳費到75歲62歲罹癌 保費卻只豁免3年!內湖池小姐遇到的問題
民國93年我幫母親投保壽險和醫療險,當時業務員推薦我加買「豁免保險費」附... | 市場訊息 新光人壽:保險業第一家 政府認證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 榮獲臺北市勞動安全獎四大獎項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為鼓勵推行職業安全衛生成效優良之事業單位,舉辦「臺北市勞動安全獎」,新光人壽獲主管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