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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財產保險
開車上路 意外! 非常意外!
文/沈玉芬 | 2007.11.01 (月刊)

汽車已經是現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只是不論開車的人或坐車的人,也可能因而面臨許多突發的意外。至於這些意外,保險能否幫得上忙?

以下是3件曾引起國人諸多討論的意外事故,都與汽車的使用有關。這些事故的受害人能否得到保險理賠?本文採用Q:&A:的方式,為讀者探討並說明這些「非常意外」,究竟有哪些與汽車相關的保險可以派上用場?

Q:這件意外事故中,枉死乘客的家屬可以獲得車險理賠嗎?險種包括哪些?額度可能為何?

A:首先,受害家屬可向聯結車投保的產險公司,要求150萬元的強制車險死亡給付。

另外,如果聯結車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還可以要求超出150萬部分的理賠,除了體傷、死亡的責任外,也包括車子毀損的部分。

至於賠償的金額,就要看雙方談判的結果而定,但只要達成共識且在投保額度內,保險公司都應予給付。

另外,被擊中的小客車,如果有加保乘客責任險,也可以提出理賠申請。

雖然乘客責任險必須經過責任鑑定,但實務上除非駕駛人有飲酒駕車或犯罪行為,否則保險公司大都會予以給付。

最後一項就是傷害險,受害人如果有投保的話,當然也能得到理賠。

Q:申請強制車險的理賠,應該向哪一方的保險公司提出?

A:強制車險目前是採交叉理賠方式,受害人必須向肇事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提出賠償申請。以本案來說,小客車的受害家屬應該要向聯結車投保的產險公司提出申請。

Q:聯結車由拖車頭(曳引車)與拖車(子車)組成,兩者各有牌照,且可能不屬於同一車主。拖車頭與拖車到底算一輛車或兩輛車?需要分別投保嗎?發生事故時,獲得的理賠都一樣嗎?

A:拖車不是強制車險規定的投保車種,因為拖車必須附掛在曳引車頭才能使用,不可能單獨行駛,因此只要曳引車頭有投保強制車險即可,拖車不必投保。

在本案中,雖然是拖車的煞車鼓脫落肇事,但因為拖車是與拖車頭一起行駛肇事,拖車頭投保的保險公司當然應該負責。至於賠償的金額,也比照一般車輛。

Q:如果駕駛人撞上停靠在路邊的拖車,強制險會理賠嗎?或者汽、機車投保的公司會賠?

A:由於拖車不是強制車險所規範的車輛,駕駛人撞到停在路邊的拖車,屬於強制車險所謂的單一車輛事故,非但強制險不會理賠,汽、機車投保的產險公司也不會理賠。

但駕駛人若是自行撞到跟曳引車頭連結在一起的拖車,就算是兩部車輛的事故,屬於強制車險保障的範圍。

不過,不管是否為單一車輛事故,只要有乘客受傷,還是在強制車險的保障範圍之內。

Q:在車內吞安眠藥或燒炭自殺,算是「使用」汽車所發生的意外事故嗎?強制車險賠不賠?A: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3條規定,所謂汽車交通事故,是指「使用」或「管理」汽車,並導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的事故。在車內自殺,只是利用汽車的空間,不符合「使用」或「管理」汽車的定義,因此不能申請強制車險理賠。

另外,受害人的故意行為,也屬於強制車險的除外責任範圍,因此姑且不論在車內自殺,算不算使用汽車?只要是受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的故意行為(比如自殺),導致交通事故發生,強制車險也不予理賠。

Q:本案倖存的妻子與長女,算不算強制險所稱的受害人?如果可以,但這部車未投保強制險,可以由特別補償基金賠償嗎?車主有保與沒有保,受害人可獲得賠償的金額一樣嗎?

A:既然在車內自殺不算強制車險所稱的交通事故,就沒有受害人的問題,當然也沒有能否由特別補償基金理賠的爭議。除了自殺外,若是他殺的情況(譬如本案的兩名子女應該不算是自殺)也一樣,在不符合交通事故定義下,都無法獲得強制車險的理賠。

Q:供試車用的車輛是否也要投保強制車險及其他相關車險?針對被撞轎車損毀的部分,保險公司理賠後,是否會跟試乘車的駕駛人代位求償?

A:不論車輛供作何種用途,汽車經銷商都應該投保責任險與車損險。

對於供客戶試乘用的車輛,如果經銷商採用租賃車,由於該車輛,不論用途或行駛路線,都跟一般車輛不同,因此在投保車損險時,租賃雙方應特別約定,將客戶試乘所造成的車損事故,包括在車險當中,如此一來,就不會發生保險公司賠償受害人之後,還要向肇事人代位求償的問題。

Q:本案造成一死數傷,被撞的汽機車和試乘車都嚴重受損,姑且不談民事求償的部分,哪些保險種類會賠?額度呢?

A:這樁意外的保險理賠,可大致分為下列3項:

◎死亡部分:騎機車不幸被撞死的那位姑姑,家屬可先向承保試乘車的保險公司要求150萬元強制車險的給付;對於超過150萬元的求償部分,如果試乘車有投保任意第3人責任險,也可由保險公司負責理賠。

◎體傷部分:受傷的受害人除了可以在20萬元的額度內,申請強制車險的醫療給付外,若經治療後身體留有任何障害,符合強制車險178項中任一殘廢項目的認定標準時,還可申請殘廢給付。至於給付金額,按殘廢等級不同,最嚴重的可領到150萬元,最輕則可領到4萬元。

◎車損部分:試乘車的車損可由車商投保的車體險負責理賠,至於被撞汽車與機車的車損部分,則屬於任意第3人責任險的保障範圍,若車商有投保,當然就由承保公司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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