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來源 類別 發行日期 閱讀權限
~
不放置新聞 --- --- --- ---
>
<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Email:
寄件人電話:
新聞 人壽保險
帶病投保滿2年詐取保險金 法官:不用賠!
文/何楷平 | 《現代保險》雜誌 | 2020.07.23 (新聞)

《保險法》第64條規定,保戶如果違反告知義務,保險公司可以解約,但必須在「保單契約訂立2年內」(即:除斥期)行使這項權利,否則一旦超過除斥期,保險公司就不能再要求解約。

如果保戶隱匿病情、帶病投保,事故發生之後故意拖延,等到保單屆滿2年後,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即使保戶違反告知義務,保險公司也不能解約嗎?答案可不一定。

2012年4月,從事保險業務員的詹女,以自己為要保人,幫丈夫(翁姓男子)投保定期壽險。2014年3月,翁男到醫院進行舌癌切除手術,術...

登入會員



編輯推薦
人壽保險
你需要第2張防癌險!
多年不見的好友,再次聽到近況卻是已經罹癌或抗癌失敗往生的消息,這樣的狀況愈來愈常發生在你我周遭...
市場訊息
中華郵政:永存臺灣懸日之美 歡迎至全國各地郵局、郵政博物館選購
為介紹臺灣懸日之美,中華郵政公司特以臺中市公益路及高雄市青年一、二路的懸日美景為題材,訂於109年1...
市場動態
保險本業收入,財部負面表列
7月1日起保險業本業營業稅率由2%調升為5%,財政部昨(8)日公布行政院核定的「銀行業保險業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