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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現代看保險
老人互助會與保險
文/林麗銖 | 2011.09.01 (月刊)

最近,中南部地區傳出幾起民間互助會遭檢方以從事保險業務為由起訴的案件,引起民眾廣泛討論。

這類以老人為對象,訴求只要月繳幾千元費用,身故時家人就能領到一筆互助金的組織,過去就曾風行過。後來因為陸續傳出有老人繳了錢往生,家屬領不到慰問金的糾紛,才使得這類吸金手法逐漸消聲匿跡。

但是近幾年這種互助會又死灰復燃,而且手法翻新,不但利用多層次行銷手法廣納會員,還設計不同方案的「福利互助會」,供五十歲到九十歲的老人選擇。據報載,幾個遭檢方移送法辦的互助會,所吸收的會員都超過萬人,吸金更是高達數億元。

姑且不論這類互助會的做法,是否為變相斂財,或是否已構成經營「類似保險」,觸犯保險法情事,在壽險投保率達二一○.七%的台灣,還有這麼多老人熱衷參加往生互助會的確值得保險業深思。

早期台灣民眾普遍欠缺保險意識,買的保險也以短年期儲蓄險居多,滿期後保障跟著結束,等到年紀稍長,想要買保險不是健康太差就是年紀太大而未能如願,即使是免體檢、免健康告知的銀髮族保單,還是有最高投保年齡限制。因此據統計,每一百位六十歲以上長者,有壽險保障的只有四十六位,換句話說,有六十四位沒有保險。

這些長輩沒有保險的原因各有不同,但是年紀大了,希望能夠留給子孫一些東西的心理卻大致相同,尤其年輕時曾經拒絕保險,或因故錯失投保機會的人,到了一定年紀,發現再也買不到保險,更難免懊惱當初沒有加入保險。而這一類的互助會標榜不論年齡、不管健康,只要月繳一、二千元會費,將來往生,家人就可以領到一筆福利金,剛好彌補這些老人家的遺憾,而且,只要繳錢就可以生效,不必經過核保門檻,也不會因為年紀大或身體差被拒保,難怪不少老人家趨之若鶩。

一個參加互助會的老人就說,「合不合法我不懂,而且我走後還可以留給我的乖孫十幾萬,總算了了我這個做阿公的人的心願!」

一個八十歲老人的一句話,正說明了只要抓到客戶的心理、滿足了客戶的需求,就沒有賣不出去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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