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來源 類別 發行日期 閱讀權限
~
不放置新聞 --- --- --- ---
>
<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Email:
寄件人電話:
新聞 財經時勢
要保人變更必知Q&A(下)
文/編輯部|《現代保險》雜誌 | 2019.05.22 (新聞)

常見的情況像是丈夫以自己為要保人、妻子為被保險人投保,或是父母為要保人為子女投保,不過,一旦離婚或是與長輩反目,要保人拒絕再繳保費,保單恐因此失效,甚至面臨道德危險。

五、夫妻離婚、父母子女反目 保單怎麼辦?

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協議變更要保人為自己。但如果協議不成,退而求其次,主動替要保人繳保費,以維持保單效力的話,恐怕不但無法避免道德危險,還必須冒著要保人可能隨時解約,拿回保價金的風險,而由於是「自願」代繳保費,未來想向要保人求償返還保費,可能會有困難。

其實,依《保險法》第105條,被保險人也有可隨時撤回當初同意簽約的權利,而被保險人撤銷同意,視為要保人終止契約,因此,一旦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反目,而變更要保人又談不攏的話,主動要求撤銷契約,進行財產分配(離婚),或重新購買保單,也不失為一種可行的方式。

六、健康險不變更要保人 或沒有要保人可以嗎?

保險法規定,健康險受益人必須為被保險人本人,要保人無法任意指定受益人,加上大部份健康險無保價金,不能保單借款,解約也無從得利,因此,即使健康險保單無要保人,或要保人反目不繳保費,還是可由利害關係人自行繳費,維持保單效力。而後續可能發生的爭議及道德危險均遠低於具保價金、身故保險金的終身壽險,或是有死殘保險金的意外險。

此外,投保健康險須視被保險人體況核保,若只因無要保人或無法變更要保人而冒然解約,必須考慮的是,現行體況是否足以再投保,反之則會出現保障缺口。

七、要、被保險人如果失能或失智 無法簽字同意怎麼辦?

時常會看到網友在網路上訴苦,想要變更要保人,但要(被)保險人失能或失智無法簽名同意該怎麼辦?其實,無論是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的情況,只要向地方法院申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成為要、被保險人的法定代理人,就可代為行使變更要保人。

然而須注意的是,若是申請監護(輔助)宣告,《民法》有規定「監護(輔助)人不得受讓受監護(輔助)人之財產。」也就是說,保單為要保人的財產,若申請成為失能、失智要保人的監護(輔助)人,只能代為行使保單各項權利,而一旦要變更要保人,就不能以自己(監護、輔助人)擔任新要保人。

八、變更要保人 會有賦稅問題嗎?

答案是肯定的,其實不難看到財政部不定時會發文提醒民眾,若父母將保單要保人變更為子女,視同財產移轉,若保單價值準備金超過免稅額上限220萬元,就會按超過的部分課徵10%贈與稅。

此外,若保單為含生存給付,如人壽保險、年金保險等險種,則變更要保人後,當要本人與受益人不同人,例如身兼要保人、受益人的父母,將要保人變更為子女,則將來受益人領取的生存給付就須納入個人年度所得稅計算。

 

 

延伸閱讀:

要保人身故或變更 會被課稅?

錢存年金,有被課稅之險!

 

精彩全文,詳見329期《現代保險》雜誌。

歡迎加入<現代保險Fb粉絲團>&<現代保險LINE@好友>,每天接受最新保險、健康資訊!

 

 

 

 




編輯推薦
人壽保險
繳了二千多萬遺產稅 一.六億保險金一毛都領不到
運用保險作為資產傳承的好處不少民眾都知道,也了解指定受益人不僅能享有稅法的優惠,更能跳脫《民法》繼承...
投資理財
年終保單大健檢 怎麼能少了「房貸債務風險」(下)
躉繳壓力大 分期繳負擔輕 過去的房貸壽險都採用躉繳保費方式,甚至是銀行在辦理房貸時順便再借一筆...
市場訊息
凱基人壽:春節詐騙多 凱基人壽連環出招 全方位顧緊長者紅包
春節期間家家戶戶忙送禮、包紅包,然而在新年的歡樂氛圍中,須慎防手法不斷推陳出新的詐騙集團伺機而動,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