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來源 類別 發行日期 閱讀權限
~
不放置新聞 --- --- --- ---
>
<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Email:
寄件人電話:
新聞 財產保險
保險公司代位求償1.7萬 民控「零件全換新」被坑殺
文/楊佳真| 《現代保險》雜誌 | 2019.05.09 (新聞)
【本文重點】日前有民眾向北市議員徐立信控訴,車禍和解不成,對方委由產險公司出面,求償費用卻比原先估價金額高出3.5倍,認為是原廠聯合保險公司坑殺民眾。

台北市民眾徐先生向議員投訴,他在2017年6月與對造車輛發生車禍後,車主拿HONDA原廠估價單向他索賠4,800元,他認為不合理不願接受,對方委由保險公司處理,不料後來收到第二份原廠估價單,修換項目從3樣增加到9樣,價格更暴漲為1.7萬餘元。

(圖說:此為示意圖,非當事車輛)

明台產險發表聲明指出,本案各項理賠作業皆依規範辦理,保戶於2017年6月與對造車輛發生車禍後送原廠進行維修,修理廠初步提供報價單為22,850元,明台產險依保戶所投保的車體損失保險進行毀損部位核價,其中17,954元為保單承保範圍的原廠配備修復費用,另4,896元非原廠配備部份由保戶自行負擔。

且該案經北市交通隊所繪製之現場圖研判,徐先生錯行車道,應負肇事責任,故明台產險依保單條款規定,在賠付保戶17,954元後,向徐先生代位求償17,954元(保戶自行負擔之4,896元並未納入追償金額)。該案目前已進入訴訟程序,訂於5月21日開庭,交由法院審理。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表示,該案不屬於金融消費評議案件,然車險契約中皆有記載,汽車零件理賠以原廠新品為主,與民法的侵權行為法要求「恢復原狀」不同。

「侵權行為」要求恢復原狀,價格須扣掉折舊,以新品1萬元為例,使用3年折舊後只剩3,000元。然而保險契約的規範是「必須更換之零件、配件概以新品為準,且不適用折舊比率分攤」,因此更換新品無可厚非,不論哪一家的保單都一樣。

 

車體損失險修復費用理賠方式

修復賠償

1.以修復至毀損發生前與原狀相似之狀況所必要之修理費用為限,但不包括加班費、趕工費、加急運費、空運費、特別運費等。

2.前目所謂修復至毀損發生前之狀況,係指合理可能範圍

內與原狀相似而言,並非指與原狀絲毫無異。

3.必須更換之零件、配件概以新品為準,且不適用折舊比率分攤,如國內市場上無法購得時,本公司得以其他廠牌之零件、配件更換之。

現款賠償

1.修理材料或零件在國內無法購得者,可根據經本公司認可之當時市場價格,以現款賠付。如經本公司同意由被保險人或受害人自行向國外訂購時,則照國外發票日價格按掛牌賣出外匯匯率,折算新台幣賠付之。

2.以協議方式賠付現款自行修復者,其修復完成後,被保險人應通知本公司檢驗,否則本公司對於以後該車同一部份之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資料來源:產險公司

 

 

 




編輯推薦
財經時勢
小心氣候風險!2021上半年全球保險巨災損失創新紀錄
日前,侵襲紐約市的暴雨,洪流如瀑布般湧入地鐵,導致地鐵一度癱瘓的畫面,令人觸目驚心。全球暖化引發的極...
市場訊息
富邦人壽:搶攻小資族愛分期 年繳6,000元起的Smart保險理財起手式
富邦人壽繼推出廣受歡迎的兩款年金險商品-以轉帳支付保費的「富邦人壽e桶金網路投保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
市場訊息
勞動基金投資股市失利 慘賠234億元
去(2015)年11月勞動基金規模達2兆9,399億元,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就業保險基金、及職災保護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