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人姓名: | |
收件人Email: | |
寄件人電話: | |
不論你是汽車所有人,使用人,乘客或是行人,都有可能成為交通事故的主要當事人,對於交通事故產生的保險理賠問題,不能不了解!
強制車險的給付規定
首先,關於汽機車都必須參加的強制車險,在醫療費用給付部分,從今(98)年3月1日起,有一些新的規定,其中與車禍請求權人較相關的內容如下:
傷害醫療費用給付部分: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提供的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以必須且合理實際支出的相關醫療費用為限。但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最高不得超過20萬元。
所謂的醫療費用,包括:
1.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2.診療費用:指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所規定給付範圍的項目及受害人自行負擔的門診、急診或住院費用、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自行負擔的義肢器材及裝置費、義齒或義眼器材及裝置費,及其他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的輔助器材所需費用。
受害人在合格醫師開設的醫療院所診療或住院,而非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者,準用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
3.接送費用:指轉診、出院及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給付上限最高以2萬元為限。
4.看護費用:指住院期間因傷情嚴重所需的特別護理費及看護費等,但居家看護以經主治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上述所規定的診療費用,從3月1日起,各項限額調整如下:
1.自行負擔的住院費用:每日以1, 500元為限。
2.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3.自行負擔的義肢器材及裝置費:每一上肢或下肢以5萬元為限。
4.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1萬元為限。但缺損5齒以上者,合計以5萬元為限。
5.義眼器材及裝置費:每顆以1萬元為限。
6.其他非全民健保法規定給付範圍的醫療材料(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裝具:以2萬元為限。
至於受害人接受全民健康保險提供的給付,則由全民健保的保險人向強制車險的保險人代位請求,但以20萬元扣除給付請求權人金額後的餘額為限。
殘廢給付部分:
除了醫療費用給付外,強制車險也提供殘廢給付。
所謂的「殘廢」,是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的狀態;或經治療1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的狀態。
因此,殘廢給付的申請往往不在事故發生當下,而是經過一段治療時間後,受害人身體如果遺有永久不能復原的障礙時,就可請醫師開具診斷書,送交保險公司審核。目前殘廢給付共分15個等級,各等級設有不同的給付標準,最高給付150萬元,最低是4萬元。
強制車險哪些情況不理賠?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大都認為強制車險理賠屬於「實支實付」型,及採「無過失責任」制,實務上是否如此?
從上述給付標準的規定可看出,強制車險的給付項目及限額並非是受害人支出多少錢,就可全額申請,仍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規定辦理。
另外,強制車險原則上採「無過失責任」制,但根據強制汽車保險法第28條規定,「對受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不負保險給付責任:一、故意行為所致。二、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此外,第29條也有規定,「被保險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仍應依本法規定負保險給付之責。但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一、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二、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似管制藥品。三、故意行為所致。四、從事犯罪行為或逃避合法拘捕。五、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21條或第21條之1規定(如無照駕駛)而駕車。」
因此,如果當事人有符合上述規定的情況,保險公司就會根據相關規定拒賠或追償,民眾必須特別注意。
受害人可直接向保險公司求償
不少民眾因為對強制車險的理賠手續及相關權益不了解,實務上常有委託「保險黃牛」代辦而被洽收高額代辦費的情況發生。其實,車險的理賠不難,民眾可以自行辦理,不必透過第三人。此外,強制險立法精神是在保障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權益,因此,只要符合規定,請求權人就可在期限內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也就是所謂的直接請求權。
一般交通事故發生後,多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若各方的資料齊全無誤,保險公司會在受理後15日內,將賠款賠付給請求權人。賠款原則上是給付給受害人或請求權人,但加害人若有墊付部分費用,保險公司會將墊付款歸還加害人。
例如受害人可申請強制險醫療費用10萬元,但加害人於受害人急診時墊付2萬元,除非雙方有其他約定,否則保險公司會賠付受害人8萬元,歸還加害人2萬元。
應享有的權益 千萬不要輕忽
另外,民眾還應留意下述幾項注意事項以維護權益:
1.不必透過被保險人,受害人或請求權人也可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2.若肇事汽車未投保強制險,可向任何一家代辦保險公司申請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3.強制險理賠原則採「無過失責任制」,很多受害人誤以為過失在於己,不敢向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除非受害人違反上述第28條規定,否則別讓自己權益睡著了。
4.若受害人已申請傷害醫療費用,後因傷勢惡化導致殘廢,可另外再申請殘廢給付;或受害人已申請過殘廢給付,後因傷勢惡化導致殘廢加重,可另外再請領殘廢給付等級的差額。
5.受害人死亡前的醫療費用除了死亡給付150萬元外,仍可在20萬元限額內提出申請。
6.健保給付部分請求權人不可要求保險人給付,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2條規定,健保局會向保險人代位請求健保給付。
7.注意請求時效問題。依規定,受害人或請求權人自知有損害發生及保險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起,逾10年者,亦同。
搭配任意責任險,用路人安全升級
強制險理賠僅是對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基本保障賠償,若是二車或二車以上的交通事故,因涉及責任歸屬及和解問題,不在強制險理賠的範圍內,另外單一事故(車禍事故未涉及其他車輛,僅駕駛人受傷或駕駛人及乘客同時受傷的情況)的駕駛人本人也無法獲得強制險賠償。
因此,為保障強制險的缺口,民眾除了依規定投保強制責任保險外,應再購買第三人責任保險及汽機車駕駛人傷害險,而且應該在同一家投保,避免不同的保險公司,在處理強制險及任意險理賠案件時,有不一樣的認定標準。
編輯推薦 | ||
市場訊息 《重要新聞》2023年03月03日
健保署:112年度健保藥價調整 自4月1日起實施
... | 財產保險 住宅地震險 一天4元保家園
921地震重創台灣中部地區,今年6月南投縣仁愛鄉又發生芮氏規模6.3地震,金管會疾呼民眾投保住... | 投資理財 保險──微利時代的存錢新方法!這些年台灣利率持續走低,臺灣銀行今(二○一六)年定期存款利率已降至一.一二五%,存放三百萬元在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