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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市場訊息
高血壓新標準 未來恐影響保費!
文/許資旻 | 現代保險雜誌 | | 2017.11.17 (新聞)

本文重點:美國心臟協會日前宣布,高血壓定義由原來的140/90毫米汞柱水平下調為130/80毫米汞柱,當罹患高血壓的門檻變得更低了,會影響保險權益嗎?未來核保是否會因此變動?

日前,美國心臟協會(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與美國心臟學學院(American College of Cardiology)共同發布高血壓定義更動指引,這可是美國醫學界從2003年以來,首度更新血壓檢測、治療標準。

根據最新高血壓定義,當某人血管收縮壓達130毫米汞柱以上、舒張壓達80毫米汞柱以上時,就是高血壓患者,此份指引主要作者美國杜蘭大學公共健康與熱帶醫學系教授Paul Whelton指出,這些人患上新血管疾病併發症的風險,甚至比正常血壓水平者高出一倍。

而如果全球高血壓定義都跟進,保險權益以及保險核保上,是不是會因此受影響?

對此,保經業者指出,如果台灣真的跟進此標準,對保險業而言影響非常大。目前保險公司核保方向是,只要有高血壓,必定加費,其中醫療險至少加費25%~50%,且即使通知體檢,體檢狀況控制良好,位於標準血壓範圍內,也必須加費。如果控制不好,就直接拒保,任何健康險都這樣的狀況。

保險公司之所以特別緊盯高血壓是因為,過去曾發生許多案例是發現腦中風被保險人時,人已經死亡多時,不清楚是腦溢血還是頭去撞到地板的腦溢血,這時保險公司必須去舉證這是腦中風造成的腦溢血,而非頭撞地板造成的腦溢血,若無法舉證就任何狀況都必須理賠,因此才會採取此種「防衛性核保」。

業者呼籲民眾,有高血壓問題者,在投保時一定要誠實告知。控制高血壓必須醫師開立慢性處方簽,患者每3個月要定期回診領取降血壓藥物,絕對躲不過保險公司的書面詢問。如果民眾不告知,就是違反《保險法》第64條「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如果未誠實告知,就會遭解除契約。業者指出,有時候業務員為了業績,擔心保單因消費者體況遭拒保,告訴消費者說這不重要,但後來在理賠時就會遇到狀況。

而針對美國心臟學會的高血壓新標準,衛福部國建署對此指出,目前我國高血壓標準仍維持舒張壓140、收縮壓90毫米汞柱,然而未來是否跟進調整,目前已邀請相關醫學會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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