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來源 類別 發行日期 閱讀權限
~
不放置新聞 --- --- --- ---
>
<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Email:
寄件人電話:
新聞 財經時勢
107條修正案明朗 將增兒童30萬喪葬費用
文/朱家儒 | 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 2016.06.17 (新聞)

今(2016)年0206南台大地震重創南台灣家園,也震出保險法第107條的修法爭議,短短一個月多達15名立委提案修正,而昨(16)行政院再提政院版,擬將原未滿15歲,死亡給付無效規定,增加可理賠最高30萬元的喪葬費用,未來在立法院的眾多版本中,應會以行政院提出的版本為修正方向。

《保險法》第107條「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

南台大地震震死20多名未滿15歲但有投保商業保險的兒童,遂引發保險法107條修正爭議,乘著當時輿論的熱度,此修正議題罕見的促使多達15名立委提案修正,排除天災、重大公共事故的適用,甚至溯及既往理賠。

然而,立委的修正案也引起學者的一片撻伐,包括天災、重大公共事故怎麼如何定義、溯及既往違背法學、精算原則等。

目前107條修正最新的進度是,立法院財委會於3月底邀請學者專家招開的公聽會,席間總共討論出5大議題包括,「天災、重大公安或不可抗因素等是否適合排除,又該如何定義?」、「若要未滿15歲喪葬費用,額度應多少?」「是否溯及既往理賠?」、「107條精障的投保限制取消」,以及「保險法第105條須禁止雙重代理」,並要求行政院就5大議題提出政院版本。

昨(16)行政院院會通過政院版草案,修正重點為「未滿15歲未成年人,投保人壽保險,可提供喪葬費用,額度最高30萬元。」將進一步送立院審議。

保險局表示,天災、重大公安或不可抗因素等若要排除在107條外,如何精算費率,以及如何定義都是問題,因此未納入草案,而由於公聽會後各界已有初步的共識,因此未來107條修正的方向,將會已政院的版本為主,不過喪葬費用確切的金額是否為30萬,又或有立委希望再提高,仍需進一步討論。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葉啟洲,曾為政院版本修正案提供意見,他表示,喪葬費用30萬加上學生保險100萬共130萬死亡保障很足夠,再高恐不適合,應等修正通過後,等市場反應和可能的道德風險穩定後,再來討論是否開放由法院個案審查,調高兒童的死亡保額。

而若修正通過,未來市場將會有2種壽險商品,未滿15歲的未成年人可選擇含30萬喪葬費用的保單,滿15歲後就回歸原有保額,另一則是不含喪葬費用的保單。

至於增加30喪葬費用保費是否會變貴,保險局表示,經壽險公會試算後,保費增加不到100元。

15名立委&行政院保險法107條修正提案重點

提案立委  修正重點  提案進度
費鴻泰 被保險人滿15歲前,因天災、重大意外災害,或重大傳染病死亡者,保險人仍應支付死亡給付出。 委員會
黃偉哲 被保險人滿15歲前,因遭遇天然災害或重大公共災害死亡,保險人仍應為死亡給付。 委員會
王定宇 被保險人死亡因災害所致者,不適用之。
溯及105年1月1日施行。
委員會
陳怡潔 被保險人滿15歲前因遭遇天災死亡,保險公司仍應支付死亡給付。 委員會
徐志榮 被保險人滿15歲前,因天災或重大意外災
害,保險人仍應支付死亡給付。
委員會
孔文吉 被保險人滿15歲前,因不可抗力因素死亡者,不在此限。
溯及105年2月1日施行。
委員會
曾銘宗 被保險人未滿15歲前,因風災、水災、震災、旱災、寒害、土石流災害等天然災害或火災、爆炸、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礦災、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森林火災、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等災害致死亡者,其死亡給付發生效力。 委員會
陳亭妃 被保險人滿15歲前,因天然災害死亡者,保險人應給付保險金額。
0206高雄美濃大地震死亡的未滿15歲未成年人,可溯及適用。
委員會
王榮璋 被保險人如因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所指天然災害致死亡者,其死亡給付發生效力。
溯及105年2月6日施行。
委員會
楊耀 被保險人滿15歲之日前因天然災害或空難造成死亡或傷害者,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
0206高雄美濃大地震,及民國103年7月23日澎湖空難死亡的未滿15歲未成年人,可溯及適用。
委員會
盧秀燕 因遭遇天災死亡者,不在此限。
溯及105年2月1日施行。
委員會
吳志揚 被保險人滿15歲前因天然災害或重大意外事故死亡者,不適用。 一讀
廖國棟 被保險人未滿15歲前,因風災、水災、震災、旱災、寒害、土石流災害等天然災害或火災、爆炸、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礦災、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森林火災、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等災害致死亡者,其死亡給付發生效力。
前項所列災害發生時,未滿15歲被保險人因保險受益人過失或故意致死者,保險人得不負賠償責任。
一讀
許毓仁 未滿15歲被保險人,若因意外災害死亡者,保險人仍應支付死亡給付。 一讀
黃昭順 被保險人滿15歲前,因遭遇天災、意外災害、或重大傳染病死亡者,保險公司仍應支付死亡給付。 一讀
行政院 未滿15歲被保險人,可提供喪葬費用給付,最高30萬元。 委員會

資料整理:現代保險雜誌社




編輯推薦
財產保險
強制險理賠自己辦 申請手續超esay
發生事故時大多數人都很無助,尤其受害人被送進醫院,就有機會碰到上門來提供辦理理賠協助的人。強制險或任...
市場訊息
富邦證券:2019年投資市場焦點 5G產業發展 關注資訊科技、通訊服務及REITs 等題材的好時機
行動通訊技術由最初的1G僅能支援行動通訊,發展到可以傳送簡訊的2G。後來增加了行動上網的功能,之後提...
財經時勢
保險公司增資 黃天牧:以現金為原則
日前各保險公司至今(2020)年6月底淨值比出爐,各家公司皆達標,僅宏泰人壽只有1.88%,未達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