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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財經時勢
杜拜大火嚇到心臟病發 旅平險怎麼賠?
文/朱家儒 | 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 2016.01.04 (新聞)

上周(12/31)跨年夜晚,杜拜在境內的全球最高樓哈里發塔準備精彩的跨年煙火,但就在施放前,位於哈里發塔不遠處,樓高302公尺的阿德瑞斯飯店(Address Hotel)竟意外失火,大火延燒近40個樓層,所幸火勢在短時間內撲滅。這場火災共造成16人受傷,無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因推擠造成心臟病發的患者。

開心出遊難免發生意外,但在出發前若能投保旅遊平安險,就能在意外發生時給予經濟、專業意見、醫療安排等資源。現行市售的旅遊平安險保障內容包括2大項,第一、意外事故的死殘和醫療險,第二,海外突發疾病醫療費用險。

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旅遊,都能投保意外事故的死殘和醫療保障,當旅遊途中發生「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的意外事故,造成死殘或受傷而就醫,保險公司就會就保額內理賠醫療費用,以杜拜火災為例,若有國人住在失火的飯店內,被火灼傷或遭煙嗆傷,事前有投保旅平險,回國後就能向保險公司申請醫療費用實支實付理賠。

而可附加於旅平險的海外突發疾病醫療費用險,則是保障在國外生病時,可能面臨的高額醫療費用風險,舉例來說,此次火災心臟病發患者的住院醫療費用,就可由海外疾病險來支付,但須注意的是,海外疾病險並無死亡或殘廢保險金。

不過,值得討論的是,該名心臟病發患者因此被「嚇死」,旅平險意外死亡保險金可以理賠嗎?換言之,因意外火災發生,造成人群驚慌推擠,並進而誘發心臟病而死亡,是否為「意外事故」?

判斷的關鍵就在於,該名患者是否有心臟病史。一般來說,意外事故的判定是以「主力近因」為原則,也就是說,導致事故發生最有效且直接的原因,因此,若本身就有心臟病史,則被火災嚇到只是誘使心臟病發生,致死原因仍為心臟痼疾,但若並無心臟病史,而是真的因緊張嚇死,就可能算是意外事故。

過去就有類似的著名案例上過法院,民國95年,潘姓男子回家撞見小偷,一時緊張就倒地猝死,由於並無心臟病史,法官判潘男死因為意外事故;民國92年田姓男子行車途中,遭後車急按喇叭,田男當場嚇死,但也因無心臟病史,法官判保險公司須賠田男意外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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