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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101)年六月,台中一名羅姓工人酒後騎機車闖紅燈,撞上三十二歲何姓男子,導致何男腦部重創成植物人,今年七月法院判決羅男賠償三千三百七十萬元,創下國內車禍案件最高判賠金額紀錄。
羅男放縱自己酒駕,害得何男從此終身臥床,需人照料,也撞碎何男全家幸福,法官除了判羅男賠償一千九百萬元終生看護費外,還要給付五百萬慰撫金,連同醫藥費、工作損失合計三千三百七十萬元。
酒駕這種劣行天理不容,這麼高的賠償金,對貪杯者固然具有相當的警惕作用,只是,賠償金額再高也換不回受害人的健康,何況許多肇事者就算拿出全部家產也湊不出賠償金。就像撞癱何男的羅男是一個月入僅二萬元出頭的工人,三千多萬元對他來說根本是一輩子都拿不出來的天文數字。
最近,現保服務中心也接到一件類似的個案。
一位淡江大學的男學生,被一名無照駕駛的年輕人撞成全身癱瘓,雖然法院判肇事者一年四個月徒刑,以及一千七百萬的賠償金,但無業的肇事男子雙手一攤表示無力償還,願意坐牢。只拿到一百七十多萬元強制車險理賠的學生父母,說為了照顧癱瘓愛兒,自己的養老本都賠上了,想到未來的漫漫長路不知如何走下去,兩人老淚縱橫,希望中心顧問能協助向肇事者父母求償。
這兩件車禍,都讓我想起那位被計程車撞癱,從十七歲臥床直到六十四歲身故的王曉明。更令人同情的是,用人生最後的四十幾年全力守護愛女,直到闔眼的那一刻,都還掛心著女兒的王家父母。
人生風險難料,對於這樣的憾事,有人呼籲汽機車駕駛人應該提高責任險保額;也有人因此體會到原來長照風險絕非長者專屬。但那位學生的父母哭訴著自己的養老本為了照顧兒子全都賠上,讓我想到,難道退休規劃也要考慮到這樣的風險嗎?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退休後可以開心、放心養老,但是到了這個階段,人生的風險其實不減反增,因為除了自己的風險之外,大多得再加計來自子女的風險,想想,如果孩子是肇事者,當爸媽的怎能不管?而萬一孩子是受害人,接下來的照顧大部份的父母不也都是親力親為?
或許,在計算養老風險時,也應該把這些「萬一」加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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