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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94)年2月強制車險上路8年來首度修法,增訂並修改了許多條文,其中與民眾權益相關的規定不少,包括將死亡保額提高到150萬、特補基金不再扣除社會保險給付、明定死殘得請求暫先給付及降低民眾違規處罰負擔等。但修法至今已一年多,民眾對這些新的規定都知道了嗎?
超過7成車主不知道修法後相關新規定
為了解車主對修法後新規定的認知程度,這次問卷內容在「認知情形」的題目設計,特別將重點擺在新規定中與車主權益密切相關的部份。結果如何呢?受訪車主對這些新規定都知道了嗎?
為讓讀者更清楚看到問卷的題目內容與統計結果,本文直接將原題目與回答情形摘錄如下:
請問您知道法令已規定保險公司要在保險期間屆滿30天前通知保戶辦理續保,否則在原保險期間屆滿後30天內若發生保險事故且要保人辦妥續保手續,保險公司仍須負給付責任嗎?
□(1)知道→33.3%
□(2)不知道→66.7%
為維持保險契約的有效性,法令特別課予保險公司續保通知的義務,並規定若怠於通知且在保單到期30天內發生事故時仍需負給付之責,對於這項對車主有利的規定,在1,520位回答的受訪者中,表示知道的僅506位,佔33.3%,有1,014位表示不知道,比率高達6成7。
請問您知道未依規定投保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的罰金,已從之前的6千元至3萬元降低為3千元至1萬5千元嗎?
□(1)知道→22.4%
□(2)不知道→77.6%
為達保障車禍受害人的目的,強制車險一開始實施就訂定「未投保者,將處以6千元∼3萬元不等罰金」的規定,去年2月修法時為降低民眾負擔,特別將罰金調降到3千到1萬5。結果調查發現高達7成8的受訪車主並不知道這些「優惠」,當初有人擔心調降處罰額度,將間接鼓勵車主不投保,看起來顯然是多慮了。
請問您知道申請特別補償基金已經不會被扣除公、勞農保的給付了嗎 (之前須扣除,譬如車禍死亡若勞保給付90萬元,則特補基金僅給付150萬元扣除90萬元的差額,僅補償60萬元)?
□(1)知道→16.5%
□(2)不知道→83.5%
為使交通事故受害人都能依法獲得基本保障,強制車險特別設有「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機制,但原法令規定若受害人領有其他社會保險給付時,特補基金在補償時應扣除之,但這項規定去年修法時已經刪除。但根據調查發現,這項新措施只有1成7的車主知道。
之前因汽車交通事故死亡者,請求權人可請求保險公司暫先給付二分之一的保險金額;您知道現在連汽車交通事故殘廢者,請求權人也能就保險公司已審定的殘廢等級,請求保險公司暫先給付保險金嗎?
- (1)知道→22.5%
- □(2)不知道→77.5%
法令修改後已將原本僅適用於死亡的暫先給付請求權,擴充到殘廢給付項目,但對於這項讓強制車險對殘廢受害人發揮「及時雨」功能的新規定,同樣的也有高達7成8的受訪車主不知道。
僅2成4受訪者了解「無過失責任」
除了對修法後新規定的內容絕大多數車主表示不知道外,在強制車險為確保交通事故受害人都可獲得保險理賠,特別設立的「無過失責任」及「特別補償基金」,對這兩項機制受訪者的認知度又是如何呢?
無過失責任的賠償制度,不僅簡化業者理賠作業流程,更可讓受害人迅速獲得保險金補償。然而根據今年的調查統計,有7成6民眾表示對該項規定「不了解」或「完全不了解」,僅2成4車主表示了解,相較於93年調查結果有3成車主了解的成績,略有退步。
高達7成7車主不了解「特別補償基金」
此外,民眾對於「特別補償基金」也是所知有限。根據統計,此次表示「大概了解」或「完全了解」的人僅2成3,亦即還有7成7民眾對此制度還不很清楚,比上次的調查增加6.6%。
事實上強制車險實施以來,特別補償基金發揮了不少效益,也贏得不少民眾對此制度的贊同,根據統計,截至今(95)年6月底止,特別補償基金的申請案件已有7,000多件,給付金額也達30多億元,受惠的人數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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