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件人姓名: | |
| 收件人Email: | |
| 寄件人電話: | |
新聞 市場訊息
富邦產險:因應颱風滯留海外 富邦產險旅程更改理賠從寬認定
資料來源:富邦產險 | 《現代保險》雜誌 | 2026.07.21 (新聞)
近期受巴威颱風襲台影響,不少民眾海外旅遊行程大受波及。許多民眾回台時因航班取消,被迫滯留國外多日,因而產生額外的交通與住宿費用。富邦產險針對115 年 4 月 1 日(含)起實施之「新版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第 24 條的旅程更改保險,將採取「有利於保戶」的從寬認定原則,住宿費補貼將改以「最後一天住宿」為基準,不再受限於 2,000 元限制。
富邦產險表示,過去實務上,若無法提供旅遊事前已預定住宿等的「預繳費用證明」,每日理賠金額僅能以交通加住宿合計2,000 元為限,當保戶被迫滯留國外時,多無法提供此證明。為了讓保險真正發揮分散風險的效果、減少理賠爭議,富邦產險針對旅程更改保險將採取「有利於保戶」的從寬認定原則,住宿費補貼將改以「最後一天住宿」為基準,且凡是持有115年4月1日(含)以後簽發的個人海外旅行不便險保單,且發生滯留國外事實的保戶,均可適用本次最新的從寬認定方案。
富邦產險進一步說明,若保戶於旅程最後準備返台,卻因颱風等天災被迫滯留國外時,只要提供「原預定旅程最後一天」的住宿費用單據,如飯店收據、發票等,在申請理賠時,富邦產險將以此金額作為原預定的住宿費基準,並額外增加20%作為滯留期間每日的理賠上限。舉例來說,若原訂最後一晚住宿為4,000元且為單人住宿,放寬後每日住宿理賠上限即提高至4,800元。但也提醒保戶留意,若收據中包含多人費用無法拆分,將依實際入住人數比例計算。此外,若全程皆無任何原定住宿單據,則將維持每人每日最高2,000元之上限。
近期受巴威颱風影響而滯留國外的民眾,富邦產險也提醒,務必妥善保留當地的「原預定行程證明文件」以及「滯留期間所有實際支出的交通、住宿費用收據正本」,以利後續保險公司理賠審核作業順利進行。
| 編輯推薦 | ||
財產保險 產險Q1自留保費,年增5.05%
根據產險公會統計,今(2014)年第一季產險自留保費238.19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5.05%... | 市場訊息 金管會:人身保險商品各幣別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調整,將於113年1月1日起適用為確保我國保險業者穩健經營,維護保戶權益,並使新契約之準備金負債能適當反映市場利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 市場訊息 中信銀行:與日本東京之星銀行捐款新臺幣1,000萬元助日本賑災日本九州熊本縣發生規模7.3強烈地震,造成嚴重死傷及十多萬人流離失所,中國信託為發揮人溺己溺人道精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