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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財經時勢
高雄素食店火災波及鄰居 公共意外責任險賠嗎?
文/賴郁秀 | 《現代保險》雜誌 | 2024.08.30 (新聞)
上週日(8月25日)下午1點57分,位於高雄市三民區的一間素食店意外發生火災,猛烈火勢燒毀素食店,還波及周遭鄰居,共釀成9間鐵皮屋攤販、2間透天餐廳,以及10輛車燒毀,所幸無人傷亡。
據傳,起因是素食店老闆娘不小心跌倒撞倒瓦斯桶,但詳細起火原因,仍待火調科調查釐清。
誰也不願見到火災發生,然而當意外災害發生,若有保險能夠分擔風險,想必能減輕不少負擔。
依規定,各縣市政府都會要求公共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包括餐飲店面,且設有最低保額限制。以高雄市為例,當餐飲業者的營業面積大於90坪時,就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每一人體傷最低300萬、每一事故體傷保額最低1,500萬、財損500萬,至於營業面積小於90坪的餐飲業者,雖然不在市政府要求投保的規定範圍內,但仍然可以投保,轉嫁意外發生時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對餐廳業者的保障為,當火災發生、火調科確認起火發生地為保單所承保的不動產時,由於受災戶可以依照火災調查鑑定結果,依法向導致火災發生的「致災者」請求賠償。也就是說,如果餐廳業者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在保單所承保的範圍(營業場所)發生火災,波及到其他餐廳、車輛或第三方、且需負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就會予以賠償。
但要注意的是,這些受波及的第三方的「營業損失」屬於附帶損失,不在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範圍內。
以高雄素食店火災案例來說,即便火災起因為老闆娘跌倒撞到瓦斯桶,但只要調查鑑定結果判定為「意外事故」,保險公司就會依約對損害的車輛與攤位進行理賠,但對於這些攤位的「營業損失」則不會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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