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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台產險:「僱主的好險」幫老闆兼顧員工福利及責任抵充
資料來源:明台產險 | 《現代保險》雜誌 | 2019.05.02 (新聞)
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保險給付統計,2018年因為職業意外傷害而申請勞工保險給付人數高達近5萬人,申請交通事故給付(含上、下班交通事故及非上、下班交通事故)者也高達2萬2千餘人。面對意外事故無所不在,明台產險提醒老闆們投保「僱主の好險」,保障員工執行職務期間+非執行職務期間遭受意外事故之補償,同時兼顧24小時完整安全防護網的員工福利與僱主責任抵充。
進一步分析2018年勞工保險給付統計,申請勞工保險職業傷害現金給付的前五大原因依序是1、上下班途中公路交通事故;2、被夾、被捲;3、被刺、割、擦傷;4、跌倒;5、非上下班途中公路交通事故,顯示不論執行職務期間、上下班交通期間或非執行職務期間,勞工發生皆可能因意外造成傷病、失能或死亡。員工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一般企業多會為員工投保團體傷害保險或僱主意外責任保險,但前者保費預算較高,而後者僅轉嫁僱主對員工的民事責任、和解耗時且金額協調不易。
三井住友海上集團明台產物保險商品本部李志昌副總經理表示:「明台產險推出『僱主の好險』將傷害險與責任險保單的優點結合,除針對員工執行職務期間的意外事故提供如傷害險身故或失能的定額理賠,及僱主對員工所應付民事責任的超額保障;特別擴大將非執行職務期間的意外事故納入保障,可實支實付傷害醫療及住院保險金,燒燙傷情況特別嚴重者更提供燒燙傷增額保險金,讓僱主能兼顧對員工的法定責任與道義責任,提供充分的員工福利也保障僱主責任抵充。」
明台「僱主の好險」具備1、執行職務期間意外事故傷亡定額理賠或實支實付;2、扣除勞工保險給付後,有超額僱主意外責任保險提供更充分的醫療保障;3、非執行職務期間醫療保險給付多樣化等三大特色,每人一年保費只要新臺幣950元起,僱主還可附加職災補償金,給員工最完整的24小時安全防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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