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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現代看保險
給不出去的保險金
文/林麗銖 | 2013.05.01 (月刊)

政府為了建構完整的全民退休保護網,在民國九十七年十月開辦國民年金,只要是沒有參加公、勞、農保且未滿六十五歲的民眾,就會被主動納入,除了加保期間有生育、身心障礙與死亡保障外,到了六十五歲,還可以每個月請領老年年金,直到身故為止。

但是上個月,勞保局清查資料時竟發現,過去四年多來有二千多位已具請領國保年金資格的民眾,至今仍未提出申請。由於國保有五年請求權時效的規定,這些民眾未來再不提出申請的話,權益恐將遭受損失。

而勞保局清查的,僅限於時效即將屆滿五年者,如果清查對象擴及所有已具請領資格的民眾,人數恐怕將達上萬人。

事實上,這種現象不只出現在國保、勞保,連一般商業保險也不例外。據一位壽險公司負責人私下表示,該公司每年掛在帳上「賠不出去」的金額就達數億元。

造成保險金給不出去的狀況不少,例如因為工作或其他因素搬遷,卻忘了告知保險公司或業務員變更聯絡地址,就可能發生保單到期,滿期金、還本金無人請領的情況。有的保戶的保費繳了一段時間就沒再繳,以為保單就此失效,事實上,有些保單停效超過兩年而終止時,保單所累積的價值準備金依規定要還給保戶,但也可能因為保戶搬遷、失聯,而無法將保價金送到保戶手上。

有家最近正在推動「尋找受益人」專案的保險公司業務員就告訴我,如果沒有用心經營客戶,沒有經常與客戶保持連絡的話,發生與客戶失聯而導致保價金或理賠金無人領的情況是很有可能的。也因為這樣,她服務的公司最近啟動尋找失聯保戶專案,希望能協助這些客戶領回滿期金或還本金。

「不過,我做保險二十幾年,只有一次因為客戶跑路,另一次因為客戶出家,讓我怎樣都找不到人,否則其他客戶的狀況我都一清二楚」,接著她拉高分貝的說「我是絕不可能讓客戶該領的錢沒領到的啦!」。

雖然法律不保護睡著的權利,權利更應靠自己爭取,但以服務為本的保險業,如果滿期金、還本金給不出去,是否也代表保險公司的相關服務真的有待加強?就像這麼多民眾不曉得自己已經可領國保年金,其實也曝露出政府在宣導與服務上,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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