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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為照顧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莘莘學子,妥善運用學生團體保險(以下簡稱學保)來照顧緊急危難的學生,以減輕學生因疾病或遭逢意外事故時,家庭所須承受的經濟負擔,每年定期由各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輪流辦理學保承保作業,今(105)年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負責承辦這項工作,在歷經了8次流標的開標作業過程,終於在今(27)日由三商美邦人壽承保,特別感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范局長及相關同仁,在這段期間為了保障學生權益不辭辛勞,完成這次的承保作業。
為了讓這次招標作業能順利完成,在辦理公開招標之前,教育部林常務次長騰蛟率領國教署相關人員拜會各保險公司,再由教育部潘部長文忠,委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丁主委克華協助,由金管會保險局邀集保險公會、保險公司等召開協商會議,鼓勵保險公司參與投標,在多方戮力下,終於在今天順利由三商美邦人壽得標承保。
國教署在此衷心地感謝三商美邦人壽及第一線所有服務人員,願意承保105學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近三百三十萬名學生的學保工作,這種「企業回饋社會」的大愛精神,尤顯得彌足珍貴;去年迄今因為地球暖化情況持續,造成極端氣候常態化,引發一連串災害事件,造成不少學生傷亡與家庭的驟變,此刻因為有了學保的理賠,幫助不少家庭渡過難關與撫慰了家屬的心靈,卻也因巨大的理賠金額,衍生各家保險公司對這次承保作業有所保留,導致105學年度學保招標作業多次流標,讓整個工作更顯困難,因此,對於三商美邦人壽把「承保當作公益」的企業責任,更值得社會肯定與鼓勵。
國教署再次期盼社會大眾,要以感恩的心,共同珍惜這得來不易的學保資源,對於各項理賠事件,應確實依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辦法」及保單條歀規定申請理賠,以符合學生團體保險互助與公平正義原則,讓學保的公益資源能夠源遠流長。未來也將加強對學生宣導,可能面對的多樣化災害形態,期建立學生自我保護觀念,避免因災害事件造成自身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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