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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一名林姓婦人,前(2013)年8月產下一名女嬰,不料女嬰4肢僅左腳健全。林婦見狀當場崩潰,認為懷孕期間前後進行12次產檢及超音波檢查,醫師均未發現胎兒肢體有異常,質疑院方有疏失,怒告醫師業務過失傷害。不過,醫審會鑑定後認為,一般超音波檢查無法保證胎兒肢體是否殘缺異常,且該案多張超音波照片,均看不出胎兒有任何肢體缺陷的異常情形,因此新北地檢署判定院方無過失,醫師不起訴處分。
「健保超音波無法百分之百確保小朋友構造正常。」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小兒科醫師顏瑞龍在【健康保險大家談】節目中指出,胎兒手腳慢慢發育,約在懷孕20週左右,胎兒4肢及器官才發育完成且清晰可見,因此大約在孕期20〜22週間,健保產檢給付一次胎兒超音波檢查。
新光醫院小兒科主治醫師陳怡伶表示,產檢時醫師會檢查胎兒的重大器官是否正常,由於醫師看診人數多,超音波檢查時間有限,如果胎兒趴著或是扭著身體,或一隻腳剛好藏 在身體後面,肢體就不容易看到,「超音波檢查需要時間,更需要胎兒配合。」
高層次超音波有別於一般超音波檢查,是專門針對胎兒腎臟、心臟、肺部、肝臟、四肢等器官結構,進行較細微、仔細的檢查。若準父母擔心胎兒健康狀況,顏瑞龍建議,可以在懷孕22週前後、胎兒體內器官大致齊備時,自費約2千〜3千500元(依各醫院而定),盡可能排除畸形,不過高層次超音波檢查對構造異常的準確性最高是80%,仍然無法100%確保胎兒健康正常。
陳怡伶表示,「先天疾病」除了外觀構造上的異常,也包含外觀看不到的「內在異常」,雖然有些是「罕見疾病」,發生機率很低,卻是每一個新生命誕生可能會遭遇的風險。最好在小孩出生進食後滿24小時,最晚48小時之內,採集寶寶的腳跟血,替新生兒做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
罹患先天性疾病並不等於小孩必須要被剝奪生存的權利,「醫師會讓父母瞭解這個疾病是否有辦法被治癒。」陳怡伶表示,以先天心臟病為例,最常見的心室中膈缺損,只要經過手術,就可以康復。顏瑞龍表示,即使沒有辦法治癒,也會讓準父母知道小孩日後會發生什麼樣的狀況,以及目前有什麼治療方式、健保是否完全給付,「提供家長足夠的訊息,讓家長做判斷及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