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來源 類別 發行日期 閱讀權限
~
不放置新聞 --- --- --- ---
>
<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Email:
寄件人電話:
新聞 市場訊息
勞動部:提醒雇主僱用適用勞退舊制勞工 應於今(114)年底前檢視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是否足額 並於明(115)年3月底前補足差額
資料來源:勞動部 | 《現代保險》雜誌 | 2025.12.05 (新聞)

為落實《勞動基準法》(勞退舊制)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之規定,勞動部提醒雇主,如果有僱用適用勞退舊制勞工,應於今(114)年底前檢視明(115)年度預估成就退休條件勞工所需之退休金,如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金額不足支應,應於明(115)年3月底前一次補足差額。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僱用適用勞退舊制勞工的事業單位,應於今(114)年底前,完成以下三個重要步驟:
1.盤點對象:確認哪些適用勞退舊制之勞工,將於明(115)年度符合下列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條件: 
(1)符合自請退休條件之一(勞動基準法第53條):同一事業單位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工作25年以上或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
(2)符合強制退休條件(勞動基準法第54條):年滿65歲。

2.估算金額並檢視專戶餘額:估算符合退休條件的舊制勞工,在115年退休所需的退休金金額,並檢視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是否足以支應。

3.依法補足:如果經檢視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不足支應,應於明(115)年3月底前,一次提撥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以確保符合退休條件的舊制勞工,都能依法領取退休金。

另外,勞動部表示,為協助雇主估算所需提撥的舊制準備金,已建置試算軟體(網址:https://calcr2.mol.gov.tw/pension),雇主可先行進行試算。勞動部再次強調,足額提撥是雇主的法定義務,違反前開足額提撥規定者,依勞動基準法第78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80條之1規定,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如尚有退休金估算或提撥的問題,可就近洽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撥打勞動部1955專線。

 

 




編輯推薦
市場訊息
臺灣銀行:2020鼠來運轉仿古銀幣 創新登場!
臺灣銀行自109年3月5日起,於該行網站「黃金業務-紀念幣及套裝錢幣訂購」、營業部、各分行(簡易型分...
市場訊息
第一金人壽:陪您做好防疫、維護權益 啟動多項暖心防疫措施!
近期國內疫情升溫,雙北地區已升為第三級警戒,第一金人壽即刻啟動保戶關懷措施、異地辦公或居家辦公等備援...
財產保險
初判表大改版 申請理賠恐先繳3千元
警政署原本研議,從本(11)月初開始,交通事故不再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初判表)」,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