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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財經時勢
上半年保險業罰單變少 但違規類型大多是這原因!
文/鄭伃家 |《現代保險》雜誌 | 2022.07.14 (新聞)

今年上半年金融業裁罰最新統計出爐!其中,保險業裁罰件數有20件、罰鍰2210萬元,件數較去年同期減少52%,金額下降61%,從數字來看,表現算是有進步。但進一步分析觀察發現,上半年保險公司受罰的原因,卻大多集中在特定幾種違規類型!

根據保險局今(2022)年上半年對金融業裁罰統計資料,上半年的「罰單王」依然是保險業,第一季罰鍰金額即破千萬。依金額來看,上半年保險業前3大裁罰,包括違反不動產投資相關規定的新光人壽及宏泰人壽,以及台新銀行保代業務違規,開罰金額分別都達300萬元。

但綜觀上半年遭罰鍰的案件中,竟有6件都和「保單招攬」、「核保理賠」違規有關。在這6件違規缺失案件裡,包括:招攬未落實風險評估、核保控管機制問題、高齡金融爭議等。

保險公司在招攬及核保,均有連貫性的缺失,在未落實風險評估及核保控管方面,如國泰人壽有未具招攬外幣資格證照的業務員招攬外幣保單且該員並未落實保單適合度的確認及審查;而台銀人壽及法巴人壽在辦理投資型保險商品的客戶風險屬性評估作業疏失,而後核保也並未查實差異原因;中國人壽的業務員在招攬旅行平安保險時,未落實執行確認未滿十五足歲未成年人保戶之保單適合度的狀況;富邦人壽對於身心障礙者未確實核保而不同意承保,影響身心障礙者投保權益。上述這類型的缺失,均遭主管機關依法裁罰60萬元  。

至於產險公司,兆豐產物和新光產物在辦理車險、火險時,核保的費率違反《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因而收到罰單。

另外,高齡金融爭議在上半年的裁罰案中也值得關注。包括台灣人壽在辦理高齡金融消費者保險招攬投資型商品有不實說明的情形,並且未確認消費者對於風險的認知程度,因此遭罰120萬元。而法巴人壽和台新保代更因為同一起解舊約買新約的案件,各自遭罰120 萬元及300萬元的罰鍰。

雖然今年上半年保險業的裁罰案件較去年同期大幅縮水,但裁罰案的件數,並不是判斷監理的唯一指標,從近期保險業遭裁罰的類型來看,不難嗅出主管機關加強監理的方向和重點。

維護保戶權益及金融市場秩序是保險局的監理職責,而招攬、核保及理賠作業等執行與落實更是保險業者的基本功,主管機關持續緊盯檢視,尤其對高齡金融爭議也愈來愈重視,甚至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保險公司予以重罰,保險業如何在拓展高齡金融市場的同時,不再重複犯下類似的錯誤,是所有從業人員未來都應深思警惕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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