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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財經時勢
附保證投資型保單 保局為何要限縮?
文/梁惠閔| 《現代保險》雜誌 | 2020.09.11 (新聞)
【本文重點】近兩年來熱銷的附保證投資商品,因保證類型與範圍愈來愈大,被主管機關盯上,將限縮這類商品的種類與保證金額。被壽險公司看好的理財新商品,前景難測?

現今市面上附保證投資型商品類型,常見的有保證最低身故給付(GMDB)、保證最低滿期金額(GMMB)、保證最低年金金額(GMIB)、保證最低提領金額(GMWB)、保證最低累積帳戶價值(GMAB)等5種。由於這種保單透過專家管理代操,有機會得到較高的報酬,在現今低利率環境中獲得保戶青睞,也成為部分壽險公司今(2020)年下半年想大力推動的理財型商品。

但近來主管機關在審查商品時發現壽險公司送審的保單商品,保證類型商品與保證的範圍愈加擴大,將原本屬於保戶應自行承擔的投資風險,再度拉回到保險公司身上。主管機關認為這些商品大賣,將會加重保險公司營運風險,因此找來業者討論,有意要求停售市面上所有的附保證投資型商品。

保證類型的投資型商品,為讓保戶獲得更好的收益,保險公司勢必要進行較高風險的投資。今(2020)年新冠疫情衝擊經濟市場,不少保險公司獲利減少,這種黑天鵝難以預料與防範。在低利環境率狀態下,若再遇到類似的極端風險,萬一發生投資虧損,保險公司還是須給付原先約定的保證金額,其中損失的部分都必須由保險公司填補,這樣一來就會加重保險公司的負擔。

任何保險商品上架前,原本就會經過模擬與測試,也會將風險考量在內。有些商品的附保證,確實可能造成保險公司負擔,但業者認為若因此取消所有的附保證商品是沒有道理的。

業者舉例,如保證最低身故給付(GMDB),是在保戶發生死亡事故時才給付保險金,所依據的是大數法則計算,對保險公司而言,與壽險死亡給付的風險差不多,取消這類商品是並不合理。至於其他保證類型,業者認為不如限制保證額度,就能限縮承擔的風險。

保險局認為在低利環境下,保險公司的商品還是應儘量去「保證化」,因為極端風險無法預測與模擬。不過業者的聲音保險局已聽到,表示會重新評估,訂定投資型保單可附保證的範圍,包括種類與金額,將風險限縮到可承受範圍。等新規上路後,不符合規定的商品將不再核准,現售的商品若不符合規範,必須停售或修改。至於已簽約的保單將不受影響,保險公司仍須依約定提供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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