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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用路人、駕駛人權益,在柯媽媽8年努力推動下,強制汽車責任險於1998年正式上路,至今已18年。截至2016年3月底,汽、機車投保件數已超過1,853萬件、死亡保險給付累計近8萬人、殘廢給付累計近19萬人,醫療給付近350萬人,受惠者眾,對車禍受害者及家屬提供及時保障,功不可沒。
但翻開強制車險給付標準,殘廢等級洋洋灑灑列舉15級205項,標準複雜,容易產生理賠爭議;加上現行殘廢等級認定需要治療跟診斷,申請理賠時間拖長,種種情形都使受害者申請理賠困難重重。
健康保險大家談電視節目,昨(28)日邀請產險公會汽車險委員會委員何民青、產險公會汽車險委員會委員周安然,和觀眾朋友們談談,台灣的強制險面對殘廢認定應如何正確處理,進而減少糾紛?
何民青表示,2014年金管會通過強制險給付標準修正,依醫學常理與實務經驗,增加新的殘廢給付審定。周安然舉例,原先精神障害僅4項,修正後針對症狀較輕微的傷者新增第5項「醫學尚可證明精神遺存障害,但通常無礙勞動」;此外也增加泌尿系統的障害項目,讓給付範圍擴大,由原先的15等級178項調整為15等級205項。過去在給付標準中,規定治療期以一年為原則,需要等待一年後病況穩定才能申請給付;修正後不同的殘廢給付標準適用半年或一年不等的治療期,讓殘廢認定可以符合疾病治療的狀況。
面對洋洋灑灑數10項的殘廢等級表以及多種類的傷害醫療給付,民眾往往沒有信心能順利申請給付;不諳法令的情況下很可能會尋求第三人的幫助,部分代
辦者誆騙能爭取更高的給付,或是污名化保險公司刁難申請人的形象以取得傷者信任,一旦成功獲取給付便會索取高額抽成,這些惡劣代辦人被稱為「保險黃牛」。
何民青坦言,保險公司確實經常遇到第三人介入,仲介亂象除了需要政府嚴加管理外,保險公司也應該檢討是否在第三人的服務下,民眾可獲得更高給付?若保險公司真的低估傷者的狀況,就必須反省自身專業的不足以及對受害人權益的侵害,若保險公司與民眾能搭建友善的橋樑,將可以減少保險黃牛趁虛而入。「保險業在監理之下,都努力提升對客戶的服務品質。」周安然解釋,保險公司內部通常設有申訴委員會,若保戶自覺權益受損,可直接向公司申訴;認為公司的處理無效或是不滿意,再轉向評議中心求助。評議中心現有22名專家委員,針對個案做出公平客觀的決議,民眾可以選擇是否接受評議結果。
何民青說,在100萬元內的評議結果,保險公司都必須接受;且主管機關相當重視申訴案件,讓保險公司皆繃緊神經處理每件申請。若受害人申請第十級殘,保險公司的醫療顧問認為不吻合,為求慎重,將會請另一位醫師評估,從寬認定,藉此保障受害人權益。金管會與保險公司保持申請給付的管道暢通無阻,讓強制險保障每位受害者的美意得以實現,發生事故後能夠獲得最即時的幫助。